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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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华钰招字【2023】第03号

二、项目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平远镇安光汽车快修店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地质队

成交金额:588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者腊乡云三丰食品厂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者腊乡公革村

成交金额:246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地址:江那镇听湖村

成交金额:146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五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慧明农机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

招租范围:砚山公路分局所属部分国有资产租赁招租情况:估价资产5处,其中,房屋4处,土地1处。(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租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年,五标段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租赁经营期间无违规行为,续签下一年合同,逐年类推;上述资产中,砚山段老段房、砚山段宾馆需待上级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时间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地点:砚山县境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启菲(组长)、李航、钱红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与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金额收取(¥:1000.00元),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采购人提出或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公路分局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2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文

电  话:0876-*

一、项目编号:华钰招字【2023】第03号

二、项目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平远镇安光汽车快修店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平远镇地质队

成交金额:588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者腊乡云三丰食品厂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者腊乡公革村

成交金额:246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江那镇听湖村民委员会

供应商地址:江那镇听湖村

成交金额:14600.00元。

标段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五标段)

供应商名称:砚山县慧明农机经营部

供应商地址: (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砚山公路分局砚山段平远街管理所等部分国有资产招租项目

招租范围:砚山公路分局所属部分国有资产租赁招租情况:估价资产5处,其中,房屋4处,土地1处。(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招租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年,五标段3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租赁经营期间无违规行为,续签下一年合同,逐年类推;上述资产中,砚山段老段房、砚山段宾馆需待上级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时间再进行合同谈判,签订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地点:砚山县境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启菲(组长)、李航、钱红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与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中规定的金额收取(¥:1000.00元),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采购人提出或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公路分局

地 址: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2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 (略)

地 址: (略) 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文

电  话: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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