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SSFN00011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山区生化新村一幢六层
成交费率:下浮费率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项目位于蜀山区湖光路与皖山路交口西北角,改造面积约4300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改造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 设备采购等。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600 万元。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学校建设的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2.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 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3.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4.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 4 天。其他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100%。 5.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 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 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 6.投标人的驻地、仪器、设备与服务设施、交通、通讯等符合业务的要求:投标人自行负责驻地建设,应为监理人员提供通讯、交通、食宿、仪器、设备等设施条件,其费用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 7.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 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 22 天。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出勤考勤,业主单位将 对项目监理部考勤情况 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抽查连续两次考勤不合格的,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并且所有监理人员均须有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具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 的品质。 8.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专业人员,承诺配备的所有人员均应及时到位,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监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如确要更换,应提前 10 日书面报告招标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 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 9.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人员资格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所配备监理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前报 业主单位审核同意,所配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 10 日书面报告招标人, 更换监理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人员资格、阅历及经验,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 10.中标人应严格进行造价控制,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提交计算书及审核成果并建立台账。过程中出现签证变更审核不严、未按规定流程及时间办理或高估冒 算的, 由此造成的相关单位损失由监理人承担。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项目变更上 会论证工作。 11.监理人员需对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因监理人员监管不力,造 成农民工投诉上访,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追责。 12.经会议决议后统一布置的任务,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实施。 13、 (略) 大建设“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中标人必 (略) 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 14.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如若发现任何欺瞒行为,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15.供电工程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中标人必须对行业监理单位工作给予配合,对其监理内容进行复核。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 330 个日历日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 各类试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士正,汪艳平,徐黎明,王正,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53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明生大厦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12分27秒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ASSFN00011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花山区生化新村一幢六层
成交费率:下浮费率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 |
服务范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项目位于蜀山区湖光路与皖山路交口西北角,改造面积约4300 ㎡。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室内改造工程、室外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 设备采购等。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600 万元。 |
服务要求: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学校建设的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2.各投标人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 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3.投标人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4.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 4 天。其他监理人员(含总监)出勤率为100%。 5.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场地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和影响施 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签订监理合同时和实施监理过程中, 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监理服务收费用的要求。 6.投标人的驻地、仪器、设备与服务设施、交通、通讯等符合业务的要求:投标人自行负责驻地建设,应为监理人员提供通讯、交通、食宿、仪器、设备等设施条件,其费用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 7.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 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 22 天。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项目部所有监理人员出勤考勤,业主单位将 对项目监理部考勤情况 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抽查连续两次考勤不合格的,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或具有与其岗位工作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并且所有监理人员均须有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具有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吃苦耐劳、认真负责 的品质。 8.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配备专业人员,承诺配备的所有人员均应及时到位, 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监理公司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如确要更换,应提前 10 日书面报告招标人,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 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 9.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人员资格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所配备监理人员需在合同签订前报 业主单位审核同意,所配监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不予变更,确需变更,应提前 10 日书面报告招标人, 更换监理人员的资格、阅历及经验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人员资格、阅历及经验,且经业主方面试合格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更换。 10.中标人应严格进行造价控制,对现场发生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审核,提交计算书及审核成果并建立台账。过程中出现签证变更审核不严、未按规定流程及时间办理或高估冒 算的, 由此造成的相关单位损失由监理人承担。监理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做好项目变更上 会论证工作。 11.监理人员需对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因监理人员监管不力,造 成农民工投诉上访,影响恶劣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追责。 12.经会议决议后统一布置的任务,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实施。 13、 (略) 大建设“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中标人必 (略) 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 14.投标人一旦中标后,如若发现任何欺瞒行为,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15.供电工程或其他行业监理工程,中标人必须对行业监理单位工作给予配合,对其监理内容进行复核。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 330 个日历日 |
服务标准: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 各类试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士正,汪艳平,徐黎明,王正,刘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仟*佰**元整(¥53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湖光路幼儿园改造监理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明生大厦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 (略) 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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