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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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JL-2023FW-003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县 (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徽商城01幢009室

中标(成交)价格:*.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服务要求: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提供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金保、张永地、史承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花桥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业主单位: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2年02月18日;

2)合同名称:芜湖县显龙环保设备维修部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业主单位:芜湖县显龙环保设备维修部,签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3)合同名称:红杨镇湾西路段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业主单位: (略) 湾沚区红杨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湾沚区花桥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3年02月14日

一、项目编号:WHJL-2023FW-003

二、项目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县 (略)

供应商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徽商城01幢009室

中标(成交)价格:*.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服务要求: (略) 湾沚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为花桥镇污水处理设施提供维护服务。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金保、张永地、史承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花桥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业主单位: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2年02月18日;

2)合同名称:芜湖县显龙环保设备维修部污水处理设施维护,业主单位:芜湖县显龙环保设备维修部,签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3)合同名称:红杨镇湾西路段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业主单位: (略) 湾沚区红杨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2021年07月01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605室,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湾沚区花桥镇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芜湖建联工程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贸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工

电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芜湖建联工程 (略)

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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