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中粮花生油泥销售竞卖项目公告-竞价结果
费县中粮花生油泥销售竞卖项目公告-竞价结果
1.1 项目名称:费县中粮花生油泥销售竞卖项目
1.2 销售品类:花生油泥
1.3 销售数量:约38吨,以实际清理出库为准
1.4 检测指标:以50%含油为基准,增减一个含油,加减30元/吨,每车一封样取样检验,最终结算价格以工厂品控部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1.5 储存地点:费县中粮东罐区北、中、南油泥池
1.6 合同期限:1个月
2. 响应客户资格要求2.1 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综合管理能力和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
2.2已取得相应有效环保资质且经过我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确认。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参与竞价。
3. 销售竞卖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2月20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注册、登录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http://**)报名、下载销售竞卖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
4.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递交,须上传响应文件的扫描文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开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仅在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7. 响应保证金无。
8. 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成交,需缴纳成交金额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成交方式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后,对响应客户一次提交的报价进行排序,根据高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客户。如报价高者2家及2家以上报价相同,进行二次报价(线下纸质报价)。如最高报 (略) 不符,我司有权宣布本次竞价销售无效。
10. 签订合同10.1 根据竞价结果,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我司与成交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10.2 销售合同签订后,成交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按我司要求及时提货或其他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情形,我司有权列入黑名单客户,取消参与山东区所有油脂副产品竞价资格,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11. 提货要求11.1产品品质标准以实际品质为准,化验结果以我司品控部出具的数据为准,并具有排他性;最终数量以实际产出或清理过磅为准。
11.2合同生效后,具体提货时间以我司通知为准,本次清理作业时间紧急,签订合同后必须尽快完成。成交对象必须根据我司提货时间进行提货,提货时必须保证现场作业环境,全权负责现场卫生打扫。
11.3 入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和环保规定,做好入厂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佩戴安全帽、劳保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规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需按我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我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及现场培训后进厂作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12. 付款方式提货前预付货款,货款到账后由我司财务大厅办理提货手续。
13. 联系方式联系人:厉子扬
地 址: (略) 岚山港北
电 话:*
中粮油脂山东区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35-*
邮箱:*@*ofco.com
中粮油脂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
电子邮箱:*@*ofco.com
1.1 项目名称:费县中粮花生油泥销售竞卖项目
1.2 销售品类:花生油泥
1.3 销售数量:约38吨,以实际清理出库为准
1.4 检测指标:以50%含油为基准,增减一个含油,加减30元/吨,每车一封样取样检验,最终结算价格以工厂品控部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1.5 储存地点:费县中粮东罐区北、中、南油泥池
1.6 合同期限:1个月
2. 响应客户资格要求2.1 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综合管理能力和有效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
2.2已取得相应有效环保资质且经过我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确认。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个人参与竞价。
3. 销售竞卖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2月20日10时至2023年2月22日10时注册、登录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http://**)报名、下载销售竞卖文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
4.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递交,须上传响应文件的扫描文件(加盖公章),本次采购不接受其他递交方式。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2月22日10时。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开启。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及公告的修改、补充仅在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7. 响应保证金无。
8. 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成交,需缴纳成交金额的2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9. 成交方式规定报价时间截止后,对响应客户一次提交的报价进行排序,根据高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客户。如报价高者2家及2家以上报价相同,进行二次报价(线下纸质报价)。如最高报 (略) 不符,我司有权宣布本次竞价销售无效。
10. 签订合同10.1 根据竞价结果,经招标委员会审批后,我司与成交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10.2 销售合同签订后,成交客户需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按我司要求及时提货或其他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情形,我司有权列入黑名单客户,取消参与山东区所有油脂副产品竞价资格,并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
11. 提货要求11.1产品品质标准以实际品质为准,化验结果以我司品控部出具的数据为准,并具有排他性;最终数量以实际产出或清理过磅为准。
11.2合同生效后,具体提货时间以我司通知为准,本次清理作业时间紧急,签订合同后必须尽快完成。成交对象必须根据我司提货时间进行提货,提货时必须保证现场作业环境,全权负责现场卫生打扫。
11.3 入厂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司各项安全和环保规定,做好入厂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佩戴安全帽、劳保鞋、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环保规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需按我司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我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及现场培训后进厂作业;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12. 付款方式提货前预付货款,货款到账后由我司财务大厅办理提货手续。
13. 联系方式联系人:厉子扬
地 址: (略) 岚山港北
电 话:*
中粮油脂山东区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535-*
邮箱:*@*ofco.com
中粮油脂招标及非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
电子邮箱:*@*of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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