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医院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鹤壁市人民医院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14:5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申伏芹、王广影 、刘晓静(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淇滨区九州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高达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一、项目编号:HB-GDZB-[2023]-0105(招标文件编号:HB-GDZB-[2023]-01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2811号电商园1号楼四楼C403、C404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药器械 (略) |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 磋商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 合格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服务期1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伏芹、王广影 、刘晓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淇滨区九州11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 (略)
地 址: (略) 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303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14:5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申伏芹、王广影 、刘晓静(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1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淇滨区九州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高达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 |
一、项目编号:HB-GDZB-[2023]-0105(招标文件编号:HB-GDZB-[2023]-010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海路2811号电商园1号楼四楼C403、C404
中标(成交)金额: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国药器械 (略) | (略) (略) DIP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 磋商文件所示的全部内容 | 合格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服务期1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申伏芹、王广影 、刘晓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淇滨区九州115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高达建设 (略)
地 址: (略) 淇滨区嵩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303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
招标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