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略) 伟信 (略) 受中国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就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BC-HN-*
采购内容:票据鉴别仪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二、公告发布媒体:招标公告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1月13日
评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五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王君益、王瑞林、吕军、陈潘、张东亚
第一入围人: (略) (略)
投标价:*.00元(不含增值税)
*.00元(含增值税)
第二入围人:北京金 (略)
投标价:*.00元(不含增值税)
*.00元(含增值税)
五、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6号
代理机构: (略) 伟信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祁锐
电 话:0371-*
邮箱:*@*26.com
各投标人对上述中标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电报、传真件将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023年2月17日
(略) 伟信 (略) 受中国 (略) (略) 分行的委托,就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评审小组的评标报告,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票据鉴别仪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ABC-HN-*
采购内容:票据鉴别仪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二、公告发布媒体:招标公告于2022年10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1月13日
评标地点: (略)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6号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五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王君益、王瑞林、吕军、陈潘、张东亚
第一入围人: (略) (略)
投标价:*.00元(不含增值税)
*.00元(含增值税)
第二入围人:北京金 (略)
投标价:*.00元(不含增值税)
*.00元(含增值税)
五、发布公告时间及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6号
代理机构: (略) 伟信 (略)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人:祁锐
电 话:0371-*
邮箱:*@*26.com
各投标人对上述中标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一并递交(邮寄、电报、传真件将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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