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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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明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宝城路宣城论坛大楼 3 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从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 (略) 场内“2+N”日常招聘会(二)开 展专项招聘会(三)开展线上招聘会(四)市场推广和政策宣传(五)招聘会具体实施(六)招聘会成效(七)市场日常业务(八) (略) 场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2月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2月上旬至 2023年12 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后两年按 整年度计 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 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年度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 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 年(累计最长不 超过三年)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执 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郑树林、袁庆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13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主任、谷工、秀工、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2023年2月6日

招标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明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宝城路宣城论坛大楼 3 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从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 (略) 场内“2+N”日常招聘会(二)开 展专项招聘会(三)开展线上招聘会(四)市场推广和政策宣传(五)招聘会具体实施(六)招聘会成效(七)市场日常业务(八) (略) 场工作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2月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2月上旬至 2023年12 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后两年按 整年度计 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 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年度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 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 年(累计最长不 超过三年)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执 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郑树林、袁庆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13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主任、谷工、秀工、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2023年2月6日

招标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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