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宣城市人力资源市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明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宝城路宣城论坛大楼 3 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从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一) (略) 场内“2+N”日常招聘会(二)开 展专项招聘会(三)开展线上招聘会(四)市场推广和政策宣传(五)招聘会具体实施(六)招聘会成效(七)市场日常业务(八) (略) 场工作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2月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2月上旬至 2023年12 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后两年按 整年度计 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 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年度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 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 年(累计最长不 超过三年)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执 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郑树林、袁庆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13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主任、谷工、秀工、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2023年2月6日
发布时间:2023-02-24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明月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宣州区飞彩街道宝城路宣城论坛大楼 3 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 (略) (略) 场托管运营服务(从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一) (略) 场内“2+N”日常招聘会(二)开 展专项招聘会(三)开展线上招聘会(四)市场推广和政策宣传(五)招聘会具体实施(六)招聘会成效(七)市场日常业务(八) (略) 场工作 | 本项目服务期限从2023年2月至 2025 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服务期为2023年2月上旬至 2023年12 月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后两年按 整年度计 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 下且经采购人组织的年度考核合格(季度考核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可续签下一 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 年(累计最长不 超过三年) |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内 容 执 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夏华珍、郑树林、袁庆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1138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金色阳光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主任、谷工、秀工、刘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略) (略)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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