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市区共享单车2022年运营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及奖惩措施的公示
关于呼和浩特市市区共享单车2022年运营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及奖惩措施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 (略) 市区共享单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和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依据《 (略) 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呼交发〔2022〕33号)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大数据局4个部门2022 (略) 共享单车企业“上海 (略) ”(以下简称“哈啰”)、“ (略) ”(以下简称“美团”)、“ (略) ”(以下简称“青桔”)、“宁波小遛 (略) ”(以下简称“小遛”)、“ (略) ”(以下简称“喵走”)开展了5次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及奖 (略) 市区共享单车行业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排名先后)
第二季度:美团68.5分,哈啰67.5分,青桔66.0分,小遛62.0分,喵走61.9分。
8月份:美团76.2分,青桔74.2分,小遛74.1分,哈啰72.6分,喵走70.2分。
9月份:青桔76.5分,美团76.4分,哈啰75.9分,小遛74.8分,喵走72.1分。
第四季度:美团79.8分,青桔78.7分,小遛78.5分,哈啰77.5分,喵走74.4分。
年终考评:青桔62.9分,美团62.4分,小遛62.1分,哈啰61.0分,喵走56.3分。
(二)奖惩措施
1、各企业全年平均得分均未达到优良等级(85分及以上),无奖励措施;
2、2022年5次考核得分“喵走出行”均排名末位,且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和“末位淘汰”的要求,解除“喵走出行” (略) 区的运营资格, (略) (略) 场。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我们反映。传真:0471-*,电子信箱:*@*63.com。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略) 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为进一步规 (略) 市区共享单车行业运营服务水平,按照《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和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依据《 (略) 区共享单车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呼交发〔2022〕33号)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市大数据局4个部门2022 (略) 共享单车企业“上海 (略) ”(以下简称“哈啰”)、“ (略) ”(以下简称“美团”)、“ (略) ”(以下简称“青桔”)、“宁波小遛 (略) ”(以下简称“小遛”)、“ (略) ”(以下简称“喵走”)开展了5次运营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及奖 (略) 市区共享单车行业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审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考核结果(按照得分排名先后)
第二季度:美团68.5分,哈啰67.5分,青桔66.0分,小遛62.0分,喵走61.9分。
8月份:美团76.2分,青桔74.2分,小遛74.1分,哈啰72.6分,喵走70.2分。
9月份:青桔76.5分,美团76.4分,哈啰75.9分,小遛74.8分,喵走72.1分。
第四季度:美团79.8分,青桔78.7分,小遛78.5分,哈啰77.5分,喵走74.4分。
年终考评:青桔62.9分,美团62.4分,小遛62.1分,哈啰61.0分,喵走56.3分。
(二)奖惩措施
1、各企业全年平均得分均未达到优良等级(85分及以上),无奖励措施;
2、2022年5次考核得分“喵走出行”均排名末位,且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和“末位淘汰”的要求,解除“喵走出行” (略) 区的运营资格, (略) (略) 场。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我们反映。传真:0471-*,电子信箱:*@*63.com。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略) 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略) 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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