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长江路桥协作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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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长江路桥协作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鄂长路综〔2023〕23号)规定,公司对协作单位进行了2022年年度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各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表格

公示人: (略)

地址: (略) 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7-*

监督部门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 (略) 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

举报电话:027-*

举报邮箱:*@*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略)

2023年3月2日

根据《 (略) 协作单位准入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鄂长路综〔2023〕23号)规定,公司对协作单位进行了2022年年度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各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表格

公示人: (略)

地址: (略) 江夏大桥新区龚家铺110号

邮编:*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7-*

监督部门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中共湖北 (略) 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

举报电话:027-*

举报邮箱:*@*26.com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略)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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