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2022年度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乡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取水设备及配件材料采购(虎圩、杨桥、孝岗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乡区2022年度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乡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取水设备及配件材料采购(虎圩、杨桥、孝岗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略) (略) (略) | ||
工程名称 | 东乡区2022年度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乡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取水设备及配件材料采购(虎圩、杨桥、孝岗镇) | ||
工程地址 | (略) 东乡区 | ||
招标范围 | 详见采购清单 | ||
暂估招标控制价 | 75.4915万元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抚州晶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抚州东乡区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中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递交资格审查文 件单位的数量 | 3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3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注:1、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其它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东乡区恒安西路162号自然资源大厦内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03日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略) (略) (略) | ||
工程名称 | 东乡区2022年度设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乡大棚蔬菜-水肥一体取水设备及配件材料采购(虎圩、杨桥、孝岗镇) | ||
工程地址 | (略) 东乡区 | ||
招标范围 | 详见采购清单 | ||
暂估招标控制价 | 75.4915万元 | 开标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抚州晶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抚州东乡区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中 (略) | ||
投标资质 | 符合 | ||
投标报价 | *元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递交资格审查文 件单位的数量 | 3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3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注:1、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其它补充事宜: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东乡区恒安西路162号自然资源大厦内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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