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项目编号:23AT*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三包/单锭检测

公开招标转商谈: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第二包:粗纱管,第四包:锭子,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项目编号:23AT*)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转商谈的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成交候选人: (略) 凯业 (略)

第二包:粗纱管,成交候选人:上海东鑫纺织器材厂

第三包:单锭检测,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第四包:锭子,成交候选人:河 (略)

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成交候选人:浙江 (略)

招标人:安 (略)

地址: (略) 纺织南路80号

电话:0556-*

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工/沈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安徽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7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

项目编号:23AT*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三包/单锭检测

公开招标转商谈: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第二包:粗纱管,第四包:锭子,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安徽新天柱纺织有限公司采购细纱改造器材、生产用具项目(项目编号:23AT*)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转商谈的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评标,最终确定:

第一包:细纱吹吸风机,成交候选人: (略) 凯业 (略)

第二包:粗纱管,成交候选人:上海东鑫纺织器材厂

第三包:单锭检测,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第四包:锭子,成交候选人:河 (略)

第六包:210细纱管、180细纱管,成交候选人:浙江 (略)

招标人:安 (略)

地址: (略) 纺织南路80号

电话:0556-*

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工/沈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3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

,安徽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