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心理CT测评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太和县中医院心理CT测评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天
小时
分钟
一、项目编号:2023HY-C*
二、项目名称: (略) 心理CT测评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麟路9号办公楼502-2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心理CT测评系统 品牌:欧根 规格型号:CT-7 数量:一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同庆、韦勇、陈晓宇、乔梅芳、鲁青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货物类标准计收;66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转6614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转66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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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
一、项目编号:2023HY-C*
二、项目名称: (略) 心理CT测评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丰县双凤开发区凤麟路9号办公楼502-2室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心理CT测评系统 品牌:欧根 规格型号:CT-7 数量:一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同庆、韦勇、陈晓宇、乔梅芳、鲁青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 号)货物类标准计收;66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太和县团结西路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或转6614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转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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