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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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德市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在已建成警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基础上,对现有的PDT无线通信系统进行补盲。

服务要求:新建的PDT固定基站须保 (略) 局PDT数字集群交换控制中心,建设完成后,基站要保证实现既有系统的全部功能,实现互联互通,统一管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满足 GA/T 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五一、段家顺、陈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11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 13 楼,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天官山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德中业 (略)

地址: (略) 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13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工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信息来源:http://**-bf0d-11ed-961c-00163e0ffbe1

广德市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西大道23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PDT无线通信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在已建成警用无线通信系统的基础上,对现有的PDT无线通信系统进行补盲。

服务要求:新建的PDT固定基站须保 (略) 局PDT数字集群交换控制中心,建设完成后,基站要保证实现既有系统的全部功能,实现互联互通,统一管理。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

服务标准:满足 GA/T 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五一、段家顺、陈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收费金额:人民币*万*仟*佰**元整(¥11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 13 楼,联系电话: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天官山路

联系方式:王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德中业 (略)

地址: (略) 和平路与广溧路交汇口东北侧建安大厦13楼

邮箱:*@*q.com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工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信息来源:http://**-bf0d-11ed-961c-00163e0ff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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