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成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普陀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16: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仲华、庄雷、陶旭臣 | ||
总成交金额 | ¥3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逸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06 | ||
采购单位 | (略) 普陀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陶老师、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逸元、021-**8006 | ||
附件: | |||
附件1 | SHZC*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定稿).pdf |
一、项目编号:SHZC*(招标文件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22301-1185座
中标(成交)金额:3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 (略) |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 将侦查机关移送的原始纸质卷宗进行扫描、摄制等电子化处理制作成电子卷宗。(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12个月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仲华、庄雷、陶旭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 (略) 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朱逸元,联系电话:021-**8006,传真:02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联系方式:陶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朱逸元、021-**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元
电 话: 021-**800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普陀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0日16:3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仲华、庄雷、陶旭臣 | ||
总成交金额 | ¥35.*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逸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06 | ||
采购单位 | (略) 普陀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陶老师、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朱逸元、021-**8006 | ||
附件: | |||
附件1 | SHZC*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定稿).pdf |
一、项目编号:SHZC*(招标文件编号:SHZC*)
二、项目名称: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 (略)
供应商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14幢22301-1185座
中标(成交)金额:3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 (略) | (略) 普陀 (略) 电子卷宗扫描项目 | 将侦查机关移送的原始纸质卷宗进行扫描、摄制等电子化处理制作成电子卷宗。(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12个月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仲华、庄雷、陶旭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专家小组打分及评审:上海 (略) 得分最高,推荐为第一成交人。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公告有效期一个工作日。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 (略) (地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人:朱逸元,联系电话:021-**8006,传真:021-*)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普陀 (略)
地址: (略) 普陀区金鼎路108号
联系方式:陶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 址: (略) 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朱逸元、021-**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元
电 话: 02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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