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萧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萧县 (略) 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受萧县 (略) 委托,就萧县 (略) 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编号:GN**70)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日14时00分, (略) (略) 询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衡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萧县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3月13日
萧县 (略) 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略) (略) 受萧县 (略) 委托,就萧县 (略) 2023年投资对象尽职调查服务(项目编号:GN**70)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于**日14时00分, (略) (略) 询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衡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总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略) (略)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萧县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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