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JXCG2023G009
二、项目名称: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屯溪区黄山东路140号地质科技大厦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自主定价系数0.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约224辆公务用车,补充征集保险服务单位。 服务要求:按要求提供投保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及维修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明、巴艳、董立新、章韶光、胡祥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执行;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23年2月22日
3.开标(评标、评审、协商)日期:2023年3月15日
4.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6.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9-*
十、附件
一、项目编号:HJXCG2023G009
二、项目名称: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太平洋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屯溪区黄山东路140号地质科技大厦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自主定价系数0.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单位补充征集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休宁县行政事业单位2023-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单位采购,约224辆公务用车,补充征集保险服务单位。 服务要求:按要求提供投保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及维修费用等方面的信息。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 《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明、巴艳、董立新、章韶光、胡祥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执行;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23年2月22日
3.开标(评标、评审、协商)日期:2023年3月15日
4.本项目类别:服务类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6.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向休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休宁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路9号(休宁县政府大楼15层)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筑脸全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559-*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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