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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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DN200HDPE双壁波纹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Φ110UPVC塑料管及配套Φ450塑料检查井、Φ630塑料检查井,路面拆除恢复等内容;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同履行日期:5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伊滨政采招标(2023)0003号河南 (略) (略) 伊滨区佃庄镇相公庄村政和街66号7,641,478.05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50日历天柴宏武豫*
四、评审专家名单
尤永学,张杰,杜东源,王海盈,韩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报酬按伊滨区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6,769.69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庞村镇花城大道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远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88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DN200HDPE双壁波纹管、DN300HDPE双壁波纹管、Φ110UPVC塑料管及配套Φ450塑料检查井、Φ630塑料检查井,路面拆除恢复等内容;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同履行日期:5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伊滨政采招标(2023)0003号河南 (略) (略) 伊滨区佃庄镇相公庄村政和街66号7,641,478.05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 (略) 伊滨区庞村镇军屯村、彭店寨村污水管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50日历天柴宏武豫*
四、评审专家名单
尤永学,张杰,杜东源,王海盈,韩瑜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报酬按伊滨区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36,769.69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伊滨区庞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庞村镇花城大道1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远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古城路与大屯街交叉口报业印刷文化创意产业园综合楼8楼881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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