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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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G*-2

二、项目名称: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保恒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A-1601、A-1602、A-1604、A-1606室

成交金额:6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名称: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①负责进入口车辆管理,并做好登记,治安巡逻、园内车辆管理、维护景区安全稳定,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景区售票,管理打击逃票行为,维护免票游客入园秩序。②负责对出入管理区域的大件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管理区域。③负责做好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对整个区域和建筑物实行24小时安全、消防监控,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并做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艳芳、包斌、钱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1.1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杏花园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448号           

联系方式:0566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铭

电  话:0566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成交标的承诺函

6.业绩


信息来源:http://**-c6c2-11ed-961c-00163e0ffbe1

一、项目编号:CZG*-2

二、项目名称: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保恒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庐阳区肥西路1189号金龙广场合肥博天化工升级改造项目A-1601、A-1602、A-1604、A-1606室

成交金额:6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名称:池州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安保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①负责进入口车辆管理,并做好登记,治安巡逻、园内车辆管理、维护景区安全稳定,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配合景区售票,管理打击逃票行为,维护免票游客入园秩序。②负责对出入管理区域的大件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管理区域。③负责做好各类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对整个区域和建筑物实行24小时安全、消防监控,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置,并做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手续。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艳芳、包斌、钱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2.金额:1.1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见本公告采购人信息或代理机构信息。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池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杏花园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福康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池州 (略)             

地  址: (略) 贵池区石台路448号           

联系方式:0566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鸿铭

电  话:0566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3.成交结果公告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成交标的承诺函

6.业绩


信息来源:http://**-c6c2-11ed-961c-00163e0ff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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