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玉塘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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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玉塘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结果公告

集中采购转自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玉塘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
主要内容:根据有关人事管理规定,为保障我街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我办拟对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雇员、退休干部、临聘、专干、专辅、社区两委干部及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开展2023年度体检工作。
预算金额:¥5,339,600.00
二、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1、 (略) (略) (光明)2、中山大学 (略) (深圳)
成交供应商名称:1、 (略) (略) (光明)2、中山大学 (略) (深圳)
成交供应商地址:1、 (略) 光明区华夏路39号2、 (略) 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
成交金额:¥5,339,6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体检服务
服务范围:街道全体工作人员
服务要求:提供身体健康检查
服务时间:**日-**日
服务标准:医院应根据我办的费用标准范围制定相应体检套餐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莫泽萍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转自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集中采购转自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度玉塘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
主要内容:根据有关人事管理规定,为保障我街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我办拟对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雇员、退休干部、临聘、专干、专辅、社区两委干部及社区专职工作者等)开展2023年度体检工作。
预算金额:¥5,339,600.00
二、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1、 (略) (略) (光明)2、中山大学 (略) (深圳)
成交供应商名称:1、 (略) (略) (光明)2、中山大学 (略) (深圳)
成交供应商地址:1、 (略) 光明区华夏路39号2、 (略) 光明新区圳园路628号
成交金额:¥5,339,600.00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体检服务
服务范围:街道全体工作人员
服务要求:提供身体健康检查
服务时间:**日-**日
服务标准:医院应根据我办的费用标准范围制定相应体检套餐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莫泽萍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警民路10号
联系方式:*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将集中采购转自行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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