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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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行政区域新津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55
评审专家名单李伟,张光元(组长),袁良青
总中标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
项目联系电话028-*或*转8801
采购单位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或*
附件:
附件1XYZXZC-20230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3.7定稿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3评审报告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125号2栋10楼1号 2,8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据实施计划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场地调查,布设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提交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报价应是能够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费用总价,包括采样检测、设备租赁、专家评审费、人工交通、会务、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原因要求增加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发布,2019年1月1日实施); (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三)《2019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19〕1号); (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6〕 第42 号); (五)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 (略) 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六)《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场址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2014年5月14日; (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十)《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十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 (十二)第72号); (十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十四)《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十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十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 号)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88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采购人代表)、张光元(组长)、袁良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3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8.6万元,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①序号1-12地块:人民币8.8万元/地块;②序号13地块:183万元/地块。备案编号:*00991[2023]00048;2.监督部门: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区域地块做调整,但执行单价价格标准不变,且不能超过总预算金额。本项目成交单价金额为:①第1-12项地块:人民币8.65万元/地块,第13项地块:人民币141万元/地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

电话:028-*或*转8801

四川 (略)

2023年03月23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行政区域新津县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16:55
评审专家名单李伟,张光元(组长),袁良青
总中标金额¥2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
项目联系电话028-*或*转8801
采购单位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8-*或*
附件:
附件1XYZXZC-20230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3.7定稿
附件2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3评审报告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8

二、项目名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 (略) (略) 武侯区武科西五路125号2栋10楼1号 2,88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据实施计划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 (略) 新津区2023年拟变更用地性质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场地调查,布设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提交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报价应是能够完成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并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费用总价,包括采样检测、设备租赁、专家评审费、人工交通、会务、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供应商不得再以任何原因要求增加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发布,2019年1月1日实施); (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三)《2019 (略)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污防“三大战役”领〔2019〕1号); (四)《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6〕 第42 号); (五)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 (略) 工作方案>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六)《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场址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2014年5月14日; (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八)《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九)《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十)《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十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 (十二)第72号); (十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十四)《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十五)《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 (十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 号)以及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2,88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伟(采购人代表)、张光元(组长)、袁良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代理服务费:预算金额×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3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8.6万元,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①序号1-12地块:人民币8.8万元/地块;②序号13地块:183万元/地块。备案编号:*00991[2023]00048;2.监督部门: (略) 新津区财政和金融工作局,联系电话:028-*。3.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区域地块做调整,但执行单价价格标准不变,且不能超过总预算金额。本项目成交单价金额为:①第1-12项地块:人民币8.65万元/地块,第13项地块:人民币141万元/地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瑞通路123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

联系方式:028-*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菊

电话:028-*或*转8801

四川 (略)

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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