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等保测评项目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等保测评项目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JDZB-2023-005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等保测评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单位信息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信科共创 (略) | 安徽国康 (略) | 安徽 (略) |
单位地址 | (略) 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606室、603室 | (略) 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徽州大道15号天徽大厦C座19F | (略) 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3号楼智能软件产业园一期909室 |
中标价(元) | 45000.00 | 48000.00 | 46500.00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业绩公示 | 1. (略) 统计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 (略) 经济促进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3. (略) 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 1.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等保测评项目;2. (略) 职工数据库系统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采购项目;3. (略) 大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 | 1. (略) 大脑一期(“智慧城管”“数据中台”)建设项目(三包)等保招标项目;2. (略) 2021等保2.0测评及整改第一包。 |
公示日期 | 2023-3-24至2023-3-28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45万元(人民币)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 (略) 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与铜 (略) 总工会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翠湖一路中联大厦三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编号:JDZB-2023-005
二、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等保测评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中标单位信息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信科共创 (略) | 安徽国康 (略) | 安徽 (略) |
单位地址 | (略) 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606室、603室 | (略) 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徽州大道15号天徽大厦C座19F | (略) 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3号楼智能软件产业园一期909室 |
中标价(元) | 45000.00 | 48000.00 | 46500.00 |
服务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业绩公示 | 1. (略) 统计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 (略) 经济促进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3. (略) 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服务。 | 1.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等保测评项目;2. (略) 职工数据库系统三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服务采购项目;3. (略) 大数据中心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 | 1. (略) 大脑一期(“智慧城管”“数据中台”)建设项目(三包)等保招标项目;2. (略) 2021等保2.0测评及整改第一包。 |
公示日期 | 2023-3-24至2023-3-28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45万元(人民币)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 (略) 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
地址: (略) 木鱼山大道与铜 (略) 总工会办公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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