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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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成交公告

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成交公告
2023-03-24 16:57:2518
  • 一、项目编号:

  • *-2023-03-0332

  • 二、项目名称:

  • 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上海钧测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宝山区铁力路785号11幢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
    服务范围:根据自建房排查要求,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分为农房鉴定和厂房鉴定,鉴定房需出具专业的鉴定报告。
    服务要求:(一)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二)自备安全质量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三)按时完成建筑物的安全鉴定任务,在鉴定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房屋鉴定报告。(四)向采购人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五)房屋安全质量鉴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质量检测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较满意可考虑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何俊、陈智娟、单浩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代理费3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石庄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 地址: (略) 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 联系方式:周蒙蒙 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周振华

  • 电 话:*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成交公告
2023-03-24 16:57:2518
  • 一、项目编号:

  • *-2023-03-0332

  • 二、项目名称:

  • 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上海钧测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宝山区铁力路785号11幢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石庄镇房屋安全隐患鉴定
    服务范围:根据自建房排查要求,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分为农房鉴定和厂房鉴定,鉴定房需出具专业的鉴定报告。
    服务要求:(一)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二)自备安全质量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三)按时完成建筑物的安全鉴定任务,在鉴定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房屋鉴定报告。(四)向采购人提交符合国家规范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五)房屋安全质量鉴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质量检测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鉴定并出具报告,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合同期满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较满意可考虑续签。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何俊、陈智娟、单浩然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代理费3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石庄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石庄镇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大洲 (略) 如皋分公司

  • 地址: (略) 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 联系方式:周蒙蒙 0513-*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周振华

  • 电 话:*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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