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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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的比选通知》,3月10日,宣传中心组织召开了项目比选专家评审会,经评审组评审,确定北京正像 (略) 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0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 (略) 3号楼3510室

  联系电话:01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3年3月27日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关于宣传资料拍摄制作项目的比选通知》,3月10日,宣传中心组织召开了项目比选专家评审会,经评审组评审,确定北京正像 (略) 为该项目的中选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0日。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向我中心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 (略) 通州区 (略) 3号楼3510室

  联系电话:010-*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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