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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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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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szhazb-*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
商采购项目:
中标人:安徽祥源 (略)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szhazb-*
二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祥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城汇金广场 7
楼 1103 室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中标后服务价格不高 (略) 内破产拍卖成交案例的收费标准,
完成本次拍卖所有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称: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华安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银河一路
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联系方式:05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管
理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
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
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管理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管理人
地址: (略) 恒丰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电话:0557-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华安 (略)
地址: (略) 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 806 室
联 系 人: 王雅鸣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szhazb-*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
商采购项目:
中标人:安徽祥源 (略)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szhazb-*
二项目名称: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祥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城汇金广场 7
楼 1103 室
中标成交金额:承诺中标后服务价格不高 (略) 内破产拍卖成交案例的收费标准,
完成本次拍卖所有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称: (略) 经开区人民路东侧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拍卖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略) 华安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银河一路
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联系方式:055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略) 管
理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
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
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管理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管理人
地址: (略) 恒丰大厦 15 楼
联 系 人:/
电话:0557-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华安 (略)
地址: (略) 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 806 室
联 系 人: 王雅鸣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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