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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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博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8号1号厂房内

中标(成交)金额:391.9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类

项目名称: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卷膜全自动包装机组2台、自动给袋二次包装机主机1套、码垛机器人1套、大袋全自动给袋式包装机组1台、地坑进料斗及吸尘罩1套、米机斗低速提升机8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期限:60日历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十九栋三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循环经济示 (略) 道98公里处向西300米路南       

联系方式: 王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十九栋三楼          

联系方式: 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      


信息来源:http://**-cd05-11ed-af84-00163e0cccfc
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博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佛掌路8号1号厂房内

中标(成交)金额:391.98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类

项目名称:2022年度埇桥区国家级大豆制种大县项目(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安徽华成种业加工推广研发中心种子加工成套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卷膜全自动包装机组2台、自动给袋二次包装机主机1套、码垛机器人1套、大袋全自动给袋式包装机组1台、地坑进料斗及吸尘罩1套、米机斗低速提升机8台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期限:60日历天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十九栋三楼,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循环经济示 (略) 道98公里处向西300米路南       

联系方式: 王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中豪国际博览城十九栋三楼          

联系方式: 王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      


信息来源:http://**-cd05-11ed-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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