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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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中标公示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长江中路15号世贸滨江写字楼20楼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

服务范围:合同履行期内,委 (略) 司法局指派,全职从事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委派人员取得律师执业证一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已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项目工作涉及保密性及特殊性,委 (略) 司法局指定地点完成;工作情况将接受业主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合同中约定。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以及采购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志红、徐慧莉、余*南、尚吉斌、黄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各包合计中标价×1.2%】×1.1×本包中标价所占总中标价比例。

收费金额:153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2)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 (略) 繁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1.01;(2)合同名称: (略) 镜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7.03;(3)合同名称:中共南陵县委员会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5.06。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黄工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信息来源:http://**-ced0-11ed-af84-00163e0cccfc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镜湖区长江中路15号世贸滨江写字楼20楼

中标金额:*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司法局购买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二包)

服务范围:合同履行期内,委 (略) 司法局指派,全职从事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说明”。委派人员取得律师执业证一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已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项目工作涉及保密性及特殊性,委 (略) 司法局指定地点完成;工作情况将接受业主方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合同中约定。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需求以及采购合同约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志红、徐慧莉、余*南、尚吉斌、黄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各包合计中标价×1.2%】×1.1×本包中标价所占总中标价比例。

收费金额:153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2)安徽瀛国伦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历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效投标;

4、中标供应商业绩:(1)合同名称: (略) 繁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1.01;(2)合同名称: (略) 镜湖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7.03;(3)合同名称:中共南陵县委员会法律顾问;签订时间:2022.05.06。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政通路66号

联系方式:黄工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东大街鼓楼新天地综合办公楼五楼

联系方式:林文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文栋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信息来源:http://**-ced0-11ed-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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