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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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23ALLWJ00043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3月31日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北一环路与合瓦路交口万豪广场A座110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

地址: (略) 庐阳区阜南路190号

联系人:贺红梅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2023年03月31日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23ALLWJ00043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3月31日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北一环路与合瓦路交口万豪广场A座110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2023年专用医疗设备采购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略) 庐阳区牙病防治所

地址: (略) 庐阳区阜南路190号

联系人:贺红梅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项目负责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庐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 (略)

2023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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