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3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并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4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零缴纳的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3.5缴费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6信誉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7财务要求:具有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2023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3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并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4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零缴纳的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3.5缴费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6信誉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7财务要求:具有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2023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取消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备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等信息); 3.3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及不在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并附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4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如零缴纳的提供税务部门证明材料复印件;) 3.5缴费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今任意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少包括养老保险,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6信誉要求: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7财务要求:具有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2023年3月1日以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