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46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安政采磋商(2023)0073号 | 本项目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包含基质箱、基质滴管、水肥一体化以及空气源热泵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略) (略) | (略) 新安县五头镇大洼村下纸线88号 | 1,87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中荷美景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全英,邱阳子,侯腊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现金或转账),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4,5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新安县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古城路216号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14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46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安政采磋商(2023)0073号 | 本项目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2023年新安县石井镇黑扒村果蔬加工配套项目,包含基质箱、基质滴管、水肥一体化以及空气源热泵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略) (略) | (略) 新安县五头镇大洼村下纸线88号 | 1,87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详见附件 | 中荷美景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全英,邱阳子,侯腊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现金或转账),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4,5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新安县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古城路216号盛唐至尊20号楼一单元14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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