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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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区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区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2HY-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5、开标日期:2023年04月07日

6、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慧 (略)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 空气过滤器、慧净

7、评审委员会名单:吴爱东、郑武、乔梅芳、韩非、唐军(业主评委)

8、招标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9、地址: (略) 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10、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略)

11、地址: (略) 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12、项目负责人:任工

13、联系电话:0551-*或*或*转6511

14、公示期: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0551-*或*或*转6511。

若投标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徽 (略)

2023年04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d743-11ed-af84-00163e0cccfc

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区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略) 区净化空调过滤器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2022HY-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4日

5、开标日期:2023年04月07日

6、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慧 (略)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品牌: 空气过滤器、慧净

7、评审委员会名单:吴爱东、郑武、乔梅芳、韩非、唐军(业主评委)

8、招标人名称:安徽医科大学 (略)

9、地址: (略) 蜀山区绩溪路218号

10、招标机构名称:安徽 (略)

11、地址: (略) 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12、项目负责人:任工

13、联系电话:0551-*或*或*转6511

14、公示期:2023年04月10日至2023年04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联系电话:0551-*或*或*转6511。

若投标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安徽医科大学 (略)

安徽 (略)

2023年04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d743-11ed-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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