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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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HSX皖B【招】*

三、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新都会环球广场8楼804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通过参考上一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结合本年度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内容如下:1、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繁昌区季度、年度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及分析工作;2、对全区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户(年取水5000m3以上用水户)进行定额核定并下达年度计划;3、编制全区季度取用水报告,根据季度取用水实际情况,分析季度、年度取用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工作建议及下达预警信息等;4、负责明确全区各镇、经开区取用水指标分配工作;5、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考核以及其他水资源日常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正银、沈宏胜、汪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 (略) 2022年用水调查统计项目技术服务(委托)合同,签订日间:2022年7月4日;2、 (略) 2022年用水总量统计调查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8月4日;3、 (略) 2021年用水总量统计调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3月4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繁昌区行华大厦9楼909室,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66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        

联系方式: 汪主任 177点击查看>>*18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尚贤 (略)

地址: (略) 繁昌区行华大厦9楼

联系方式:陈杰 151点击查看>>*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177点击查看>>*1817         


一、项目名称: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AHSX皖B【招】*

三、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新都会环球广场8楼804

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繁昌区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通过参考上一年度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以及结合本年度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水资源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内容如下:1、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繁昌区季度、年度用水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及分析工作;2、对全区公共管网非居民用水户(年取水5000m3以上用水户)进行定额核定并下达年度计划;3、编制全区季度取用水报告,根据季度取用水实际情况,分析季度、年度取用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工作建议及下达预警信息等;4、负责明确全区各镇、经开区取用水指标分配工作;5、协助做好水资源管理考核以及其他水资源日常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正银、沈宏胜、汪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 (略) 2022年用水调查统计项目技术服务(委托)合同,签订日间:2022年7月4日;2、 (略) 2022年用水总量统计调查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2年8月4日;3、 (略) 2021年用水总量统计调查服务项目,签订时间:2021年3月4日。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繁昌区行华大厦9楼909室,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666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繁昌区水务局    

地址: (略) 繁昌区繁阳镇        

联系方式: 汪主任 177点击查看>>*18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尚贤 (略)

地址: (略) 繁昌区行华大厦9楼

联系方式:陈杰 151点击查看>>*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主任 

电话:177点击查看>>*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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