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S*号
二、合同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FS*号
四、项目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金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金安区区政府前楼643室
联系方式:0564-*
供应商(*方):安徽科博产 (略)
地 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习友路26 (略) (略) 1#楼3层及2#楼10层
联系方式:0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抽样任务要按时完成。做到既合理抽样达到序时进度,又保证采样点分布达到必要的覆盖面;既突出重点区域,又兼顾不同业态;既明确责任分工,又明确工作程序,确保采样以及后续处理工作开展有序。(二)参与抽检任务的单位及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上报结果,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抽样品种和填写的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三)为提高监测成果应用效能,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各地及其所属相关单位务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实施现场抽样、其监测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四)承检机构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检验报告、监测工作总结、风险分析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00元/年
合同金额:*.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地点: (略) 金安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信息:
一、合同编号:FS*号
二、合同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FS*号
四、项目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金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 址:金安区区政府前楼643室
联系方式:0564-*
供应商(*方):安徽科博产 (略)
地 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 (略) 高新区习友路26 (略) (略) 1#楼3层及2#楼10层
联系方式:055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抽样任务要按时完成。做到既合理抽样达到序时进度,又保证采样点分布达到必要的覆盖面;既突出重点区域,又兼顾不同业态;既明确责任分工,又明确工作程序,确保采样以及后续处理工作开展有序。(二)参与抽检任务的单位及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检验和上报结果,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抽样品种和填写的样品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测数据,确保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准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三)为提高监测成果应用效能,按照抽样机构和检测机构分离的原则实施。各地及其所属相关单位务必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实施现场抽样、其监测结果可以直接作为执法依据。(四)承检机构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检验报告、监测工作总结、风险分析报告以电子版和纸质两种形式上报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00元/年
合同金额:*.00元/年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地点: (略) 金安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4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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