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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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28

(略) 镜 (略) 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3HW9395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镜 (略) 智慧诉讼大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国泰路1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报警主机

品牌:金微达

规格型号:JHD-7010

数量:1台

单价:502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军、季兰梅、尚吉斌、胡丹、潘昕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收费金额:77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1、长航集团 (略) 门禁考勤系统平台合作协议,2020 年 12 月17 日 2、 (略) 疫情防控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感知系统云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2022 年 5 月 30日 3、弋江区社会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2022 年 3 月 29日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4、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 4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广场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勤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28

(略) 镜 (略) 智慧诉讼大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3CG2023HW9395 (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号)

二、项目名称: (略) 镜 (略) 智慧诉讼大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 (略) 芜湖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鸠江区国泰路1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报警主机

品牌:金微达

规格型号:JHD-7010

数量:1台

单价:502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方军、季兰梅、尚吉斌、胡丹、潘昕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足3000 元按 3000 元收取

收费金额:773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供应商业绩:1、长航集团 (略) 门禁考勤系统平台合作协议,2020 年 12 月17 日 2、 (略) 疫情防控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感知系统云平台建设项目合同书,2022 年 5 月 30日 3、弋江区社会治安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合作合同,2022 年 3 月 29日

3、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4、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镜 (略)

地址: (略) 镜湖区文化路 4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广场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勤

电 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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