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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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行政区域临港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11:26
评审专家名单范厚江,舒世琦,周敏
总中标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2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附件3新翔智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临港经开区 991,1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 提供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八大类基本职责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991,11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厚江、舒世琦(采购人代表)、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支出+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地址: (略) 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04月12日


, (略) ,宜宾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行政区域临港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11:26
评审专家名单范厚江,舒世琦,周敏
总中标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附件2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附件3新翔智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N*6

二、项目名称: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 (略) (略) 临港经开区 991,1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全科网格员工作记录仪与可视化指挥平台租赁服务 提供基础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不稳定因素发现、突发事件上报、特殊人群走访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八大类基本职责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年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991,116.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厚江、舒世琦(采购人代表)、周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支出+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86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三江新区分局

地址: (略) 三江新区泰兴街7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临港经济开发区龙头山路199号浙商新天地6幢7层15-2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

电话:*

四川 (略)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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