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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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3-04-12阅读次数: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

项目编号:2023GSCY0024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3-23

开标(采购)日期:2023-04-12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江淮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投标报价:零元整(¥0元)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7楼

联系人:张浩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张惠然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2,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 (略)

2023年04月1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x

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3-04-12阅读次数: 】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

项目编号:2023GSCY0024

招标(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03-23

开标(采购)日期:2023-04-12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肥西县派河剧场食堂运营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江淮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东流路176号

投标报价:零元整(¥0元)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西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7楼

联系人:张浩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公共 (略)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负责人:张惠然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公共 (略) 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2,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公共 (略)

2023年04月12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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