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2 15: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23058
二、项目名称: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前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9层906、907室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以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及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将最新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林地数据与“三区三线”、退耕还林、造林绿化、征占用林地、已批建设项目等其他部门掌握的数据库比对结果作为主要调查范围。 服务要求:以实地现状为准,筛选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是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实地现状不是林地的图斑,即将林地图斑变更为非林地图斑(以下简称“林地调出”);筛选符合国土年度变更调查规则中林地认定标准的非林地图斑,即将非林地图斑变更为林地图斑(以下简称“林地调入”)。 服务时间:项目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 (略) 县林业局工作安排为准)。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16《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松林、郑尚武、袁兴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8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 (略) 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林业局
地址:金寨县江店新城区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 (略) 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0564-*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发布时间:2023-04-12 15: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23058
二、项目名称: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前锦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1楼9层906、907室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国土变更中林地变更调查项目 服务范围:以金寨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及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将最新国土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林地数据与“三区三线”、退耕还林、造林绿化、征占用林地、已批建设项目等其他部门掌握的数据库比对结果作为主要调查范围。 服务要求:以实地现状为准,筛选在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是林地(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实地现状不是林地的图斑,即将林地图斑变更为非林地图斑(以下简称“林地调出”);筛选符合国土年度变更调查规则中林地认定标准的非林地图斑,即将非林地图斑变更为林地图斑(以下简称“林地调入”)。 服务时间:项目在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 (略) 县林业局工作安排为准)。 服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TD/T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16《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2年度适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松林、郑尚武、袁兴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8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 (略) 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0564-*。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林业局
地址:金寨县江店新城区金叶路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合作化 (略) 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0564-*
十、附件
1.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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