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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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18:45
评审专家名单潘俊杰(包1采购人代表)、陈四平(包1组长)、吴婷(包1)、邓通明(包1)、黎戢(包1)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null
采购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18-*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10:00|发布单位:湖北*昇 (略) |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FX-*-FS02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1478

三、项目名称

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丰县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鄂州大道海玉二期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货物类

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A1户型136.48平方米4套;A2户型118.38平方米4套;E2户型109.81平方米3套

数量:1348.87

单价:0.*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俊杰(包1采购人代表)、陈四平(包1组长)、吴婷(包1)、邓通明(包1)、黎戢(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4-10

2、评审地点:湖北*昇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算

2、收费金额:6.8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昇 (略)

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4月12日18:45
评审专家名单潘俊杰(包1采购人代表)、陈四平(包1组长)、吴婷(包1)、邓通明(包1)、黎戢(包1)
总中标金额¥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null
采购单位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18-*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1 10:00|发布单位:湖北*昇 (略) |项目监管地:咸丰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XFX-*-FS024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3-01478

三、项目名称

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咸丰县海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高乐山镇鄂州大道海玉二期

中标(成交)金额:0.*(万元)

货物类

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商品房用于还建房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无

规格型号:A1户型136.48平方米4套;A2户型118.38平方米4套;E2户型109.81平方米3套

数量:1348.87

单价:0.*万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俊杰(包1采购人代表)、陈四平(包1组长)、吴婷(包1)、邓通明(包1)、黎戢(包1)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3-04-10

2、评审地点:湖北*昇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算

2、收费金额:6.8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丰县高乐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

联系方式:0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昇 (略)

地址: (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 高乐山镇楚蜀大道中段瓦窑沟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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