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2023-04-1312:00:00
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2023-04-1312:00:00
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5001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2日0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室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人:连城县水利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先生 *
2.项目名称: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4.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
综合评估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得分 情况 | 排名 |
1 | 连城县 (略) | 14159 | 85 | 2 |
2 | (略) (略) | 14159 | 94.33 | 1 |
3 | (略) (略) | 14159 | 85 | 2 |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生态补偿权期限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14159 | 30年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宾宾、吴莉才、陈丽娟、倪敏杰、谢景辉;
8.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
招标人:连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 (略)
2023年4月12日
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5001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2日0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室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招标人:连城县水利局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先生 *
2.项目名称:连城县四、五级河道生态修复项目30年生态补偿权转让(一期)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4.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评分:
综合评估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得分 情况 | 排名 |
1 | 连城县 (略) | 14159 | 85 | 2 |
2 | (略) (略) | 14159 | 94.33 | 1 |
3 | (略) (略) | 14159 | 85 | 2 |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生态补偿权期限 | 备注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略) (略) | 14159 | 30年 |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邓宾宾、吴莉才、陈丽娟、倪敏杰、谢景辉;
8.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异议人是个人的,异议材料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公示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4日。
招标人:连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连城县国有资产 (略)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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