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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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4-1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3-004

二、项目名称: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骆岗街道五台山路77号富煌新视觉A座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车载设备、站点设备、电子站牌等智能化硬件设备故障排查和维修、清洁保养、现场抢修及更换等服务

服务要求:保障智能公交系统稳定运行,确保终端设备的正常使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向阳、吕德文、胡傲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24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 (略) 舒城县新世纪大厦6楼,电话:0564-*,联系人:郑主任)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城东路与桃溪东路交叉口西北联系方式:朱经理,056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1).pdf

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04-1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CG2023-004

二、项目名称: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骆岗街道五台山路77号富煌新视觉A座

中标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 称:舒城公交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车载设备、站点设备、电子站牌等智能化硬件设备故障排查和维修、清洁保养、现场抢修及更换等服务

服务要求:保障智能公交系统稳定运行,确保终端设备的正常使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向阳、吕德文、胡傲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240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交通运输局(地址: (略) 舒城县新世纪大厦6楼,电话:0564-*,联系人:郑主任)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舒城县 (略) 地 址:舒城县城东路与桃溪东路交叉口西北联系方式:朱经理,056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舒城县建采公共 (略)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电  话:0564-*

十、附件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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