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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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54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辆,垃圾转运箱4个及日处理20方垃圾成套设备1套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合格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偃师政采招标(2022)0248号长沙中联 (略)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3,455,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现峰、张宏、赵宗立、杜黎明、刘治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2,00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偃师区首阳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相关附件
评标报告.pdf
招标文件.pdf
报价明细表.pdf
评标报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2-54
2、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概况:偃师区伊洛路大型中转站配套设备及车辆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购置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辆,垃圾转运箱4个及日处理20方垃圾成套设备1套等,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合格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偃师政采招标(2022)0248号长沙中联 (略) 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3,455,000.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现峰、张宏、赵宗立、杜黎明、刘治军(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42,00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穆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农业农村局
地址: (略) 偃师区首阳大厦10层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 (略)
地址: (略) 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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