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3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采购项目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3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采购项目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3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采购项目公告 (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填报日期:2023年4月17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 (略) 入选,该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采购方式,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本项目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48317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7116490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关于2023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采购项目公告 (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填报日期:2023年4月17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建平安社区,享和谐生活”楼村社区安全教育活动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 (略) 入选,该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根据采购办法相关规定,按直接采购方式,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本项目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永安安全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 |
项目成交金额:48317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绘猫路20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27116490 公告日期:2023年4月17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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