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中医院新院制作窗帘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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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中医院新院制作窗帘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制作窗帘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丝、线、布等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于都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3日11: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华斌、李琳、郭美兰
总成交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东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金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于都县长征广场思捷宾馆旁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供应商推荐确认函.jpg
附件3供应商推荐确认函2.jpg

一、项目编号:GZJY2023-YD--JT001(招标文件编号:GZJY2023-YD--JT001)

二、项目名称: (略) 新院制作窗帘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于都县思源大道、葛坳路西侧、银坑路东侧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赣州乐 (略) (略) 新院制作窗帘乐美家定制等/一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斌、李琳、郭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2023年04月14日向业主推荐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并于2023年04月2 (略) 金雨 (略) 三楼开标大厅举行了开标会议。

2、采购人推荐理由: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要求,经综合考量相关单位综合实力、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等,确定推荐赣州仙 (略) 作为本项目响应供应商。

3、评审专家推荐理由: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要求,经综合考量相关单位综合实力、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等,拟推赣 (略) 、赣州乐 (略) 为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并于2023年4月2 (略) 金雨 (略) 开标大厅举行了开标会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东路19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雨 (略)             

地 址: (略) 于都县长征广场思捷宾馆旁三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院制作窗帘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纺织用料/其他纺织用丝、线、布等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于都县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3日11: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华斌、李琳、郭美兰
总成交金额¥3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东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方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金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于都县长征广场思捷宾馆旁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2供应商推荐确认函.jpg
附件3供应商推荐确认函2.jpg

一、项目编号:GZJY2023-YD--JT001(招标文件编号:GZJY2023-YD--JT001)

二、项目名称: (略) 新院制作窗帘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赣州乐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于都县思源大道、葛坳路西侧、银坑路东侧23号

中标(成交)金额:3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赣州乐 (略) (略) 新院制作窗帘乐美家定制等/一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华斌、李琳、郭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上网公示时一次性缴纳;请各位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预算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2023年04月14日向业主推荐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并于2023年04月2 (略) 金雨 (略) 三楼开标大厅举行了开标会议。

2、采购人推荐理由: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要求,经综合考量相关单位综合实力、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等,确定推荐赣州仙 (略) 作为本项目响应供应商。

3、评审专家推荐理由: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要求,经综合考量相关单位综合实力、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等,拟推赣 (略) 、赣州乐 (略) 为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并于2023年4月2 (略) 金雨 (略) 开标大厅举行了开标会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东路19号        

联系方式:方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金雨 (略)             

地 址: (略) 于都县长征广场思捷宾馆旁三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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