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扩建工程幕墙石材预中标结果
法庭扩建工程幕墙石材预中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评定分离)
一、招标人名称: (略) (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 (略)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法庭扩建工程幕墙石材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编号:A**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4日
八、开标日期:2023年4月25日
九、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略) (略) | (略) (略) | (略)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90 | *.80 | *.55 |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1 | (略) (略) |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项目B区外装分包工程(标段一)(材料采购) | 合同金额:623.7624万元 合同时间:2020年9月10日 |
2 | (略) (略) | 涌山镇镇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花岗岩石材采购) | 合同金额:640.3020万元 合同时间:2021年1月11日 |
3 | (略) | 瑞安新湖金银座项目幕墙饰面工程(石材供货) | 合同金额:1100万元 合同时间:2018年2月12日 |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略) 瓯海丽岙安昇建筑材料经营部 | 未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招标文件》P31否决投标条款“1.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标标准的;” |
2 | (略) | 未提供有效的“制造商营业执照”,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招标文件》P31否决投标条款“1.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标标准的;” |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3年4月26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略) 瓯海丽岙安昇建筑材料经营部、 (略) 。
(略) (略)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 (略)
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评定分离)
一、招标人名称: (略) (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瑞扬工程咨询 (略)
三、招标项目名称:瑞安市人民法院法庭扩建工程幕墙石材采购项目
四、招标项目编号:A**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4日
八、开标日期:2023年4月25日
九、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略) (略) | (略) (略) | (略)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交货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按合同规定交货。 |
企业资质及证书编号 | / | / | / |
投标总报价(元) | *.90 | *.80 | *.55 |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序号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1 | (略) (略) | 贵安华为云数据中心项目B区外装分包工程(标段一)(材料采购) | 合同金额:623.7624万元 合同时间:2020年9月10日 |
2 | (略) (略) | 涌山镇镇区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花岗岩石材采购) | 合同金额:640.3020万元 合同时间:2021年1月11日 |
3 | (略) | 瑞安新湖金银座项目幕墙饰面工程(石材供货) | 合同金额:1100万元 合同时间:2018年2月12日 |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略) 瓯海丽岙安昇建筑材料经营部 | 未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招标文件》P31否决投标条款“1.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标标准的;” |
2 | (略) | 未提供有效的“制造商营业执照”,不符合“2.1.2资格评审标准”的“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招标文件》P31否决投标条款“1.2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标标准的;” |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3年4月26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 (略) 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略) 瓯海丽岙安昇建筑材料经营部、 (略) 。
(略) (略)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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