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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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4号)

(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接受委托公开拍卖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于2023年3月20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4月23日10时,现将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木兰县CQ001建筑用石采矿权-04;

2、项目位置:木兰县大贵镇太平桥村西400米处;

3、矿种:建筑用石;

4、可采储量:539.82万立方米;

5、出让期限:9年,起止年限以《采矿许可证》日期为准。

6、具体采矿区面积、拐点坐标、开采标高、年生产规模等相关基本情况见《木兰县CQ001建筑用石采矿权-04基本情况表》(附件1-04)。

二、成交时间:2023年4月23日

三、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130号-6

四、竞得人:木兰县 (略)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五委二十四组金鼎佳园824栋1层17号

五、成交价:人民币2613.05万元

六、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竞得人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竞得人提交材料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28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当自收到准予登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竞得人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1、竞买人的最高出价经网络竞价确认后表示拍卖成交,竞买人即成为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2个工作日 (略)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2、竞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方指定账户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竞得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将视为违约,已付所有款项不予退还,标的再行拍卖产生的差价由违约人补齐。木兰县自然资源 (略) (略) 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竞得人责任。

3、拍卖各方在公示期内对拍卖成交信息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

八、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拍卖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451-*。

附件:成交确认书.pdf

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 (略) (略) 接受委托公开拍卖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于2023年3月20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4月23日10时,现将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木兰县CQ001建筑用石采矿权-04;

2、项目位置:木兰县大贵镇太平桥村西400米处;

3、矿种:建筑用石;

4、可采储量:539.82万立方米;

5、出让期限:9年,起止年限以《采矿许可证》日期为准。

6、具体采矿区面积、拐点坐标、开采标高、年生产规模等相关基本情况见《木兰县CQ001建筑用石采矿权-04基本情况表》(附件1-04)。

二、成交时间:2023年4月23日

三、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130号-6

四、竞得人:木兰县 (略)

地址:木兰县木兰镇生产街五委二十四组金鼎佳园824栋1层17号

五、成交价:人民币2613.05万元

六、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竞得人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竞得人提交材料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28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当自收到准予登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竞得人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1、竞买人的最高出价经网络竞价确认后表示拍卖成交,竞买人即成为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2个工作日 (略)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2、竞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方指定账户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竞得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将视为违约,已付所有款项不予退还,标的再行拍卖产生的差价由违约人补齐。木兰县自然资源 (略) (略) 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竞得人责任。

3、拍卖各方在公示期内对拍卖成交信息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

八、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拍卖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451-*。

附件:成交确认书.pdf

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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