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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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闽清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闽清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9: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汪江、张秀玉、庄禹
总成交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李贤伟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闽清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警官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惠琳李贤伟0591-*

一、项目编号:CSZBCS-*-3(招标文件编号:CSZBCS-*-3)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中标(成交)金额: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鉴定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在线响应,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鉴定人员数应满足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专职人员,具备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的每项鉴定资格至少有3人;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或者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每项鉴定资格至少有3人,合计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汪江、张秀玉、庄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以两年服务期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福州分行;账号:*0118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①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②福建广信司法鉴定所、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和福建龙津司法鉴定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联系方式:黄惠琳李贤伟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李贤伟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闽清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闽清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4日19: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汪江、张秀玉、庄禹
总成交金额¥4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李贤伟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闽清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庄警官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惠琳李贤伟0591-*

一、项目编号:CSZBCS-*-3(招标文件编号:CSZBCS-*-3)

二、项目名称: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台江区五一中路36号高桥大厦11楼

中标(成交)金额:4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闽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司法鉴定服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出具符合《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18)或《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16]112号)规定的检验、鉴定报告,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鉴定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24小时在线响应,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两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鉴定人员数应满足具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专职人员,具备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的每项鉴定资格至少有3人;痕迹鉴定(交通事故车辆痕迹鉴定、行驶轨迹鉴定、行驶速度鉴定)或者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交通事故痕迹鉴定、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速度鉴定)每项鉴定资格至少有3人,合计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他详见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汪江、张秀玉、庄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以两年服务期的成交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福州分行;账号:*0118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①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评议,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②福建广信司法鉴定所、福建行健司法鉴定所、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和福建龙津司法鉴定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清县公安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2层            

联系方式:黄惠琳李贤伟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惠琳李贤伟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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