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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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15
评审专家名单郭俊铭、董微、冯松、刘丽凤、尹峥凯
总中标金额¥18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肖均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中国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海鹏,024-*
代理机构名称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肖均, 024-*
附件:
附件1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出版).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SYZCTC-23-11(招标文件编号:SYZCTC-23-11)

二、项目名称: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政达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皇姑区昆山西路8-2号153号

中标(成交)金额:1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政达 (略) 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中国 (略) 引进具备犬类驯养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涉犬业务专业团队进驻蒲河校区和辉山校区开展警犬训练、饲养管理、繁育、实验、后勤管理等服务工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1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俊铭、董微、冯松、刘丽凤、尹峥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的8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应含在投标总价中,但不得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约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海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方式:徐肖均,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肖均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5日09:15
评审专家名单郭俊铭、董微、冯松、刘丽凤、尹峥凯
总中标金额¥18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肖均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中国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海鹏,024-*
代理机构名称沈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肖均, 024-*
附件:
附件1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出版).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SYZCTC-23-11(招标文件编号:SYZCTC-23-11)

二、项目名称: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政达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皇姑区昆山西路8-2号153号

中标(成交)金额:18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沈阳政达 (略) 中国 (略) 涉犬业务专业团队服务中国 (略) 引进具备犬类驯养履约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涉犬业务专业团队进驻蒲河校区和辉山校区开展警犬训练、饲养管理、繁育、实验、后勤管理等服务工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1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俊铭、董微、冯松、刘丽凤、尹峥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计算,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的8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应含在投标总价中,但不得单独列出。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约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 (略)      

地址: (略) 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海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123号顺天大厦5层            

联系方式:徐肖均,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肖均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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