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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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5-06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都颖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28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法库县嘉信达汽车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法库县法库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地沟村

中标(成交)金额:5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供应商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法库县嘉信达汽车维修中心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响应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所有内容: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等。(由于文字过多,暂填入部分内容)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履约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维修合同期限: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红菊、吕毅军、付景顺、赵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政务中心B区4楼              

联系方式:  02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竹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00028法库县定点维修 .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5-06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都颖丽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00028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三、入围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法库县嘉信达汽车维修中心

供应商地址:法库县法库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周地沟村

中标(成交)金额:5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供应商名称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法库县嘉信达汽车维修中心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响应征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所有内容:1.具有固定维修场地,机电、钣金、喷漆等维修设备及维修厂房,须有能满足维修设备的工位布置、生产工艺和正常作业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独立车间,厂房面积≥200 m2,汽车举升机数量≥2个。具有与承修车型、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合法停车场地,地面应平整坚实,能够同时停放5台以上车辆。自有生产厂房具有产权登记证书;租赁的生产厂房应具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需提供维修生产厂房产权登记证书或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设备提供图片或采购发票等证明材料。 2.所使用的维修保养等配件材料、产品,须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质保证书,并可追溯。 3.配件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等同或高于原车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和保修的标准要求,具有良好装车性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进场配件材料价格有知情权。 4.因故障判断失误,造成误拆、误卸应免费恢复,因拆卸造成的部件损坏的,应免费更换。 5.保证一般常用、易损配件库存充裕,随时更换;非易损件损坏需更换,不超过48小时等。(由于文字过多,暂填入部分内容)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履约期限: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2年。 维修合同期限:1+1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1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的履约情况,选择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全满足征集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红菊、吕毅军、付景顺、赵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法库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政务中心B区4楼              

联系方式:  02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浑南区21世纪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天竹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3-*-00028法库县定点维修 .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 维修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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