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HNNY-2023-010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 镇平县 (略) | (略) 镇平县郭庄乡孙楼村孙楼94号 |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的总承包价为第一年1973.6760万元,此后每年总承包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如考评不合格,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茁(采购人代表)、宋金苹(采购人代表)、王荣增(组长)、张崇、季德胜、魏福星、李小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 (略)
地址: (略) 镇平县杨营镇玉漳大道与玉源南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HNNY-2023-010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 镇平县 (略) | (略) 镇平县郭庄乡孙楼村孙楼94号 |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的总承包价为第一年1973.6760万元,此后每年总承包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如考评不合格,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 |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茁(采购人代表)、宋金苹(采购人代表)、王荣增(组长)、张崇、季德胜、魏福星、李小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 (略)
地址: (略) 镇平县杨营镇玉漳大道与玉源南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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