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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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HNNY-2023-010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镇平县 (略)

(略) 镇平县郭庄乡孙楼村孙楼94号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的总承包价为第一年1973.6760万元,此后每年总承包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如考评不合格,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茁(采购人代表)、宋金苹(采购人代表)、王荣增(组长)、张崇、季德胜、魏福星、李小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 (略)

地址: (略) 镇平县杨营镇玉漳大道与玉源南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HNNY-2023-010

2、采购项目名称: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5月08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镇平县 (略)

(略) 镇平县郭庄乡孙楼村孙楼94号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的总承包价为第一年1973.6760万元,此后每年总承包价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递增5%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镇平县兴农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镇 (略) 研发大楼、面食小镇、博物馆及智能停车场承包经营服务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一年一签订(根据每年考评情况签订下年度合同,如考评不合格,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

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茁(采购人代表)、宋金苹(采购人代表)、王荣增(组长)、张崇、季德胜、魏福星、李小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 (略)

地址: (略) 镇平县杨营镇玉漳大道与玉源南路交叉口东南角100米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太平东路277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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