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港口镇灰山村
中标金额:*.00元(三年)
天然砂投标报价29.88元/吨
机制砂投标报价26元/吨
碎石类投标报价16元/吨
干法作业的不分品类投标报价14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一、服务名称: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砂石骨料加工服务,砂石母材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砂石母材妥善保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加工任务,以自有场地、设备、技术和劳力提供砂石加工服务并向采购人交付加工合格的砂石成品。 三、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服务时间: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投产,中标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期限,到期后双方进入项目清算及退场。 五、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冰、徐杰、朱远清、邹福莉、许富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2、金额:0.7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宁国大道106号、 (略) 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国有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宁国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方式:孙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孙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略) (略) 安徽 (略)
2023年5月9日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港口镇灰山村
中标金额:*.00元(三年)
天然砂投标报价29.88元/吨
机制砂投标报价26元/吨
碎石类投标报价16元/吨
干法作业的不分品类投标报价14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一、服务名称: (略) (略) (略) 港口片区年产100万吨砂石骨料加工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服务范围:砂石骨料加工服务,砂石母材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须对采购人提供的砂石母材妥善保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完成加工任务,以自有场地、设备、技术和劳力提供砂石加工服务并向采购人交付加工合格的砂石成品。 三、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四、服务时间:本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天内完成建设并投产,中标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后7日内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期限,到期后双方进入项目清算及退场。 五、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冰、徐杰、朱远清、邹福莉、许富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2、金额:0.7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宁国大道106号、 (略) 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国有 (略)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宁国大道106号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
联系方式:孙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孙工
电 话:0563-*、0563-*
十、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略) (略) 安徽 (略)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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