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中医院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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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中医院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嘉陵江路333号万达悦湖苑9幢商103/商103上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品牌(如有):1、瑞超;2、赛科希德;3、凯特;4、岚煜;5、丽拓;6、迪姆

规格型号:1、Ruichao-S;2、SF-8200;3、X1-1021A;4、LS-3000;5、LTS-V800;6、DMS300-4A

数量:1、1台; 2、1台; 3、1台; 4、1台; 5、1台;6、2台

单价:1、99850.00元;2、79900.00元;3、29500.00元;4、37990.00元;5、49880.00元;6、199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相立(组长)、*学红、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黄山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安居小区18栋 ,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政务中心B栋11楼 ,电话:0557-*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萧县杏林路1号

联系方式:张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萧县瑞祥安居小区18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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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 (略) 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包河区嘉陵江路333号万达悦湖苑9幢商103/商103上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2023年第二季度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品牌(如有):1、瑞超;2、赛科希德;3、凯特;4、岚煜;5、丽拓;6、迪姆

规格型号:1、Ruichao-S;2、SF-8200;3、X1-1021A;4、LS-3000;5、LTS-V800;6、DMS300-4A

数量:1、1台; 2、1台; 3、1台; 4、1台; 5、1台;6、2台

单价:1、99850.00元;2、79900.00元;3、29500.00元;4、37990.00元;5、49880.00元;6、199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相立(组长)、*学红、李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黄山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瑞祥安居小区18栋 ,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凤北新区萧龙路、兴业路交叉路口以北(萧县政务中心B栋11楼 ,电话:0557-*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萧县杏林路1号

联系方式:张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萧县瑞祥安居小区18栋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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